为进一步规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完善留学服务体系,经广泛征求意见,我中心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2018年1月发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办法》,现予以公布并从即日起开始施行。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中申请人需签署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协议》也已同步更新。
特此通知。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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