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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重庆市为艰苦边远乡镇定向培养紧缺专业大学生有关事项的通告
2012-09-24 06:33:16   来源:[db:出处]     点击: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编委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     重庆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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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重庆市为艰苦边远乡镇

定向培养紧缺专业大学生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渝委办发〔200817号)的有关规定,2012年我市继续为艰苦边远乡镇教育、农技、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紧缺专业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名额

为我市艰苦边远乡镇教育、农技、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选拔培养375名紧缺专业大学生。

二、定向培养对象

在渝高校2012年新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大学生,紧缺专业可放宽至专科生。

、定向培养范围

国家级、市级贫困区县(自治县)艰苦边远乡镇事业单位。经申报,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4个区县(自治县)290个乡镇岗位需求共489个。其中,乡镇中小学校85个、农技服务机构119个、医疗卫生机构161个、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25个、文化服务中心20个、其他79个。

四、组织实施

(一)自愿申报。大学生本着自愿原则,登录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qbys.com),下载《重庆市2012年定向培养大学生申报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申报。

报名时间:20121081014

报名方式:由市教委组织网上报名。在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岗位需求信息及相关政策。

(二)资格审查。

⒈所在高校负责对大学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严格审查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市教委将初审情况汇总后送市人力社保局。

⒉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定向培养大学生岗位需求信息,严格审查报名人员学历、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3.区县(自治县)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由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按集中设点、统一组织、公开选拔的方法,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集中组织面试。区县组成面试组到面试点具体实施面试工作。面试方案(包括面试的原则、形式、内容、程序、试题及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考官的组成以及监督办法等)由区县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研究制定,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施

2.面试分岗位组织。面试人员按教育、农技、医疗卫生等岗位分组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较多的区县,可组成23个面试组到面试点开展面试工作。

3.面试可采用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试等方式进行。面试应当场评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在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由区县按照定向培养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定向培养大学生人选。

面试时间:2012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区县确定定向培养大学生人选后,将人选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定后,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hrss. gov.cn)、重庆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qbys.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定向培养大学生人选经公示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拔的,由区县人力社保局到定向培养大学生所在高校,与所在高校、定向培养大学生共同签订《重庆市艰苦边远乡镇紧缺专业大学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六)递补。因定向培养大学生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可在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定向培养大学生的确定。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定向培养学校、定向培养大学生各持1份《重庆市艰苦边远乡镇紧缺专业大学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同时送市人力社保局1份。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确定为2012年重庆市艰苦边远乡镇定向培养大学生

四、经费资助

定向培养大学生在规定学制内,享受每人每年6000元的资助经费(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也可纳入本“计划”,在享受国家每人每年1500元资助的基础上,市里再给予4500元资助)。资助经费由市级“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资金”列支,由市人力社保局分学期划拨到相关高校,由高校发放到学生个人。

五、就业保障

定向培养大学生完成学业毕业后,由签订协议的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将大学生安排到乡镇定向单位工作,纳入乡镇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政策。定向培养大学生在定向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六、纪律要求

各区县、部门、高校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心组织实施定向培养大学生工作,认真选拔品德优秀、成绩优良、有志于扎根基层的人才。严把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取消定向培养大学生资格。 

附件:

1. 2012年重庆市定向培养大学生申报表

2. 2012年重庆市定向培养大学生需求信息一览表

咨询电话: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02386868882

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02388517396  政策咨询02388517369

 

201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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