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工作,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我校教学研究水平和教学质量,培育更多更好的优秀教学成果,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适应高职教育的特点和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在优化课程体系,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2.适应高职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在推进教学管理改革与创新,加强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评选条件
1.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创新和突破,符合高职教育办学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对提高高职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重要影响。
2.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明显实效。
3.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推广价值,在同类学校之间产生积极影响。
三、成果申报和评审程序
1.成果以集体(课题组)的名义申报。集体(课题组)申报的成果完成人不超过5人。成果完成人应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取得的成果均应以学校名义冠名。
2.已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各类教育教学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3.各部门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各部门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在学校规定的推荐名额内进行择优推荐,并对推荐结果予以公布。
4.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设一、二、三等奖,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者颁发证书。
5.学校在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中遴选出2016年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并按重庆市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完善材料。
四、材料报送
1.《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
2.《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2)。
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简介表(附件3)。
4.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4)。
五、工作安排
1.2016年6月24日前,各部门将“材料报送”中的材料按要求报送教务处,逾期未交视为弃权,不再受理材料提交。
2.2016年7月初,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评审结果确定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拟推荐项目。
六、有关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学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择优推荐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推广性的教学成果。
2.各部门对推荐申报的教学成果真实性负有审查责任,不得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
3.教学成果奖由学校发文授奖,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晋升职务、评定职称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附件2:《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附件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成果简介表
附件4: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