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素质和教学能力,促进专业(群)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建设一批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协作精神强、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学团队,并建立有效地团队运行机制,形成良好的团队效应。为规范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是以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教学工作为主线,以学校教学名师以及行业企业的知名技术专家作为带头人,以学校教师以及行业企业的技术专家作为骨干教师,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研究、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核心队伍。
第二章 建设目标、原则和内容
第三条 建设目标
用3年的时间至少建设4-6个优秀教学团队,力争获批1-3个市级教学团队。
第四条 建设原则
(一)校企合作共同建设的原则。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激励教学水平高、技术研发与服务水平高的优秀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同时聘用企业生产一线的技术专家、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充分发挥他们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二)依托教学基本建设的原则。紧密结合专业(群)、课程(群)和实训基地建设组建团队。不断改革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围绕重点专业、特色课程和实训基地等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好教学团队建设工作。
(三)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原则。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学习能力、交流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四)注重师德建设的原则。团队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五)加强资源整合的原则。鼓励跨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充分利用校内外教学资源,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改革实践。
(六)团队水平整体提升的原则。加强教学团队的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与科研水平,发挥好示范和带头作用。
第五条 建设内容
(一)专业建设。专业建设决定着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与办学水平,专业建设应当作为教学团队建设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成为团队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课程建设。主要包括课程体系、在线课程、教材开发等方面的建设。通过团队建设,促进形成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的示范性课程,有效发挥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引导、辐射作用。
(三)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共同进行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优势资源共享,为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有效实现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和实现高质量就业提供重要的平台。
(四)教育教学研究。通过开展以校企合作为平台,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的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教学研究与应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双师”结构队伍建设。“双师”结构教师的培养是教学团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要特别重视在企业一线培育由技术专家和能工巧匠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要特别重视对团队内青年教师的职教理论和职业能力的培养,通过企业实践锻炼、建立“老、中、青”传、帮、带等途径,整体提高团队教学水平。
(六)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研发与服务,不断提高团队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
第三章 申报条件与评选
第六条 申报条件
(一)“双师”结构的团队组成。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群)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开发、设计和实施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二)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专业课程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主要由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完成的机制。
(三)团队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群)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群)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群)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四)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将学校教学管理延伸到企业,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群)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五)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七条 结构要求
教学团队应具有合理的专业、职称、学历、年龄、学缘结构以及双师结构,团队规模适度、成员相对稳定,教学团队一般由10-15人组成。其中设置团队带头人2名,一名为学校教学专家(副高及以上职称),一名为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团队中具有5年以上企业经历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不少于3名,校内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5人,并根据实际需求聘有一定数量的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另外,专业教学团队需建立辅导员联系制度,实现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的有效融合。
第八条 评选程序
(一)符合基本条件的团队,填写《重庆房地产职业学院教学团队建设申请表》。
(二)教务处负责受理团队申报事项,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团队带头人要按照评审专家的意见修改建设方案,并报送教务处备案。教务处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与结果,确定团队建设及资助方案报学校审批通过。
(三)对拟确定资助的教学团队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批准学校教学团队建设资助对象。
第四章 资助经费及使用
第九条 学校设立教学团队建设专项资金,教学团队建设期一般为3年,每年资助教学团队建设经费2万元。
第十条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团队发展建设费用。资助经费的95%作为团队建设资金,经费总额的5%用于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验收、评奖等有关工作;教学团队建设经费不能用于公务接待,30%主要用于参加学术研讨会、教学经验交流会,购置图书资料、文印、小型低值物品等,65%主要用于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网络课程建设、课件制作、教改项目调研论证、教改论文发表等,上述两项经费中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20%。教学团队未验收前使用经费不能超过总额的85%,验收合格后,可支取剩余的15%。
第五章 项目管理与考核
第十一条 学校对教学团队实施团队带头人目标管理负责制。教学团队建设所在系(部)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教学团队建设期一般为3年。
第十二条 教学团队建设实行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团队带头人)可在团队成员内部自主调配教学安排。
第十三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教学团队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对未能按既定计划建设的团队提出整改意见或取消经费支持。
第十四条 项目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总结报告》,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资助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类。对验收结果“优秀”的团队,学校将加大建设力度,继续滚动资助建设;对验收结果为“合格”的团队,学校允许其参加新一轮院级教学团队的遴选;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团队,学校将停止该团队参加新一轮院级教学团队的遴选。
第十五条 学校将教学团队建设纳入年度部门考核指标观测点,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的工作绩效纳入年度个人考核指标观测点;在校级验收结果为“优秀”的教学团队中择优推荐市级或国家级教学团队,同等条件下“优秀”教学团队的成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审中优先考虑。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