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普法讲座——《民法总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布日期:2017-03-25 作者: 浏览量:

3月24下午,作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17〕1号)精神,以及我校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重要内容之一的普法讲座在学术报告厅举行。全校教职员工聆听了这次讲座。

本次普法讲座的主讲人是我校法律顾问、重庆志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张宗浩。张律师讲座的主题是——《民法总则》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中,张律师用幽默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就“民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民法规定中的贯穿”、“民法总则在互联网时代的运用”以及“高等学校与民法规范的关系”等主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整个讲座犹如一道普法大餐,让我校教师受益匪浅。正如在演讲结束后,教师们讨论的那样,《民法总则》让每一项民事活动中的权益都在民法总则里得到了体现,是一部与我们每个人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重要法律,实现对人“从摇篮到坟墓”各个阶段的保护 。

背景介绍:

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该法共11章二百零六条,由国家主席66号令公布,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的颁布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制度从此开启“民法典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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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宗浩作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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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仔细聆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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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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